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此地方法院根据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实践,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有不同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没有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虽然一些地区已经发布了一些文件,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有一个简单的参考,但最迁将引用如果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精神赔偿金额不能按上述标准确定。
根据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1)法律另有规定的侵权人过错程度除外;
(二)侵权手段、场合、行为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利润;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死亡赔偿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