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将免除全部赔偿责任。(条例,第二十一条)
2.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人员。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条例,第三条)
3.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保险公司免除财产损失赔偿责任。(人身伤亡和抢救费用仍需赔偿)
4.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劫期间发生事故的,保险公司免除财产损失赔偿责任。(人身伤亡和救援费用仍需赔偿)
5.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免除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人身伤亡和救援费用仍需赔偿)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不得向保险公司索赔任何交通事故。此时,这取决于它是否在保险范围内。同时,通常有赔偿限额。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