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识别标准如下:
1.所有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一方违反规定造成的事故,由违法者承担全部责任,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是由一方违规造成的事故,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规行为,主要违规者应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应承担次要责任。
3.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相同的当事人有违法行为,情节相同,各方承担相同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因生理或精神原因无法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老年人、植物人、连体人、智障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准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