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包括四个部分:原被告身份、案件原因、请求、事实和原因。身份证信息主要应为: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地址、联系电话等。本案的原因是离婚纠纷。一般诉讼要求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三个方面。财产分割一般写在诉讼请求上,可以简单地说明,即只写一句话,依法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具体的财产类型和金额可以简化或不写。
事实上,法院一般以财产金额作为收取诉讼费用的依据,可以简单地说明财产。法院可以根据审判情况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确定诉讼费用,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法官在立案时要求财产分割的,应当单独提交财产清单,并附有关证据。事实和原因部分主要是指双方相识、结婚、婚后是否有孩子。细节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