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书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资格证书及其负责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应当提交代理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件;
(4)申请公证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必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其他与公证申请有关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