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则允许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适当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应当发给离婚证明。男女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1.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或配偶;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5.其他情况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判断重婚并不取决于是否与他人有孩子,而是取决于是否存在双重婚姻关系。如果你没有离婚,和别人住在一起,如果你再次登记结婚,这将构成一种合法的婚姻关系,未登记但双方同居的名义为夫妻的,属于事实婚姻。这两种情况都违反了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