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申请怀孕后六个月内不得离婚。妇女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该男子的离婚请求的,不限于此。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该男子的离婚请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女方怀孕后与他人通奸;

(2)妇女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不堪忍受;

(4)如果一方危及他人的生命和人身安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妇女因通奸而怀孕的男子是否可以提出离婚的批复》指出,妇女婚后与他人通奸并怀孕,这一事实是妇女没有争议或经调查确实。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男子提出离婚。妇女怀孕期间有很多夫妇离婚,离婚后妇女可能会顺利生下子女。此时,虽然男女之间没有婚姻关系,但男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不能分开。

基于此,即使双方此时已经离婚,该男子仍需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离婚时发现对方有财产转让,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时还需要提交一定的担保费。同时,法院将在受理财产保全后进行相应的审查,法院也将在48小时内作出决定。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内不起诉的,还将解除财产保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