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仍然属于双方。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母抚养,但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监护权的内容如下:
1.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人身监护权基本相同。
2.归还请求权。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被抢劫、诱骗、绑架、隐藏时,监护权有权要求归还被监护人。
3.被监护人的身份行为和身体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独立决定身体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