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分割夫妻共同的部分,无权分割父母的部分。现行《民法典》第1062条至第1066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以列举和总结的方式规定。
法律还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两种方式: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协议的,依照协议规定。一方的独特财产属于本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民法典》第1065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一旦财产被夫妻共同拥有,它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