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到孩子成年后,即18岁以上。变更监护权的条件如下。
1.现有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职责。
3.失去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犯罪行为。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虐待或者明显不利于子女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