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的识别标准通常有两个:第一个是看看这对夫妇是否有共同债务的合议。法官通常会问对方一方提供的借据:你知道吗?法官的意图是确认对方当时是否也有借款的意思。第二个标准是看看这对夫妇是否分享了债务带来的好处。例如,如果一方擅自借钱做生意,然后用赚来的钱买房或旅行,这是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