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3.抢救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首次诊断证明(当日及连续治疗);
4.受伤人员身份证,单位证明;
5.交通事故或者暴力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和有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司法部门的裁定;(原件、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员工个人照片1X1。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