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间治愈。伤势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估残疾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评估残疾等级。
评为1至4级的,享受定期伤残养老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贴。提交材料:1。向劳动局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填写受伤员工,填写完整,单位盖章并签字;2.携带工伤鉴定申请表;3.携带工伤证明(原件)4。确认工伤首次诊断证明(复印件);5.工伤住院病例复印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