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抢夺罪的构成要件,核心在于其客观方面,即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具体来说:1、必须是公然夺取。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当着公私财物持有者的面,乘其不备,公开夺取其财物的行为,公然夺取是抢夺罪区别于盗窃罪的秘密窃取的一个重要标志。所谓公然,主要是针对财物持有人而言。犯罪嫌疑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认定抢劫罪的要素的核心在于其客观方面,即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开行使财产的有形力,使他人无法抗拒,获得大量财产。具体来说:
1.必须是公开的。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公私财产持有人面前乘其不备、公开夺取其财产的行为。公开抢劫是抢劫与盗窃不同的秘密盗窃的重要标志。所谓公开,主要针对财产持有人。在公共场合,犯罪嫌疑人飞车抢劫行人的挎包、手机或商场营业柜台上放置的商品可以说是公开抢劫。犯罪嫌疑人闯入别人的房子,面对房主一个人在家,在桌子上拿走手机,或者深夜在一条僻静的小巷里拿走一个女人的挎包。虽然没有人在场,但也是公开抢劫。因此,有必要在持有人面前抢劫。如果持有人不在,即使不避开他人,不怕被别人发现,拿走他的财产仍然是秘密盗窃。
2.抢劫是一种强有力的行为,因为没有强有力的抢劫,就无法实现财产的非法转移。但必须以不使用暴力或暴力胁迫的手段为前提。这是抢劫罪与抢劫罪不同的显著标志。
3.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该注意区分使用轻微暴力的抢劫和抢劫的界限。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劫罪是构成犯罪的重要条件。抢劫的情节也是确定是否构成犯罪的依据之一。如果数额不大,情节轻微,则不构成抢劫罪。
例如,一些下岗职工偶尔会因为没有生活而抢劫少量猪肉、大米和其他物品,这些物品可以受到批评和教育,也可以受到行政处罚。有些人来自挑衅的动机,抢劫别人的眼镜、头饰、帽子等,数额不大,当然,不能被视为抢劫罪。此外,抢劫犯罪的既遂和未遂,应当以财产是否已完全脱离持有人的控制、控制和嫌疑人是否实际控制为准。不能考虑嫌疑人抢劫后财产占有时间的长短,即使被追赶,也应视为既遂。一般在抢劫时携带枪支、爆炸物、控制刀具等凶器,此时将转化为抢劫犯罪,自然需要根据抢劫犯罪定罪处罚,需要特别注意。如果被控抢劫,罪犯的处罚往往很重,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