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收购主要要件.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主体。
2.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树木。行为人在林区购买盗伐。滥伐树木的行为极大地促进了盗伐。滥伐树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和发展。必须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3.非法收购的客观要素。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客观上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为了盈利而购买的。如果犯罪者购买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收购行为必须在林区。如果犯罪者在非林区购买林木,无论是否为盗伐。滥伐林木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严重情节是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必要条件。
4.主观要素犯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有盈利的目的。行为人必须主观地购买它。运输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树木是众所周知的。我不知道该买什么。运输是盗伐。滥伐的树木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