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发票、医疗费用发票、护理费用发票、食品补贴发票、营养费用发票、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的住宿费用、交通费用发票、交通费用发票、鉴定费用发票等,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受害人出院后,应当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CD.x光片。结账单,并及时复印病历(加盖医院印章)。为调解做好残疾鉴定和诉讼准备;防止医院因可能的医疗事故篡改病历。
2.根据有关法律,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肇事者可以告诉受害人,如果他们在一年内不起诉,他们将失去胜诉的权利。
3.联系案件处理警察,加强对肇事者的教育,辩证处理冲突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机动车、机动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应当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和地点。对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码。驾照号码。保险证书号码。碰撞部分,共同签字后,撤离现场,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