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逃避法律调查,其次,交通肇事逃逸没有时间和地点限制,不仅应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事故后未逃离事故现场,而且在医院或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逃跑,也应视为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的具体规定如下:
(1)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开车离开事故现场;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酒后驾无证驾驶,报告后不履行现场等候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返回;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
(5)虽然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但在离开医院后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跑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交通事故;
(8)协商未达成协议或未经协商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被迫离开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为:交通事故逃逸,是指当事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隐瞒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