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逃避法律调查,其次,交通肇事逃逸没有时间和地点限制,不仅应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事故后未逃离事故现场,而且在医院或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逃跑,也应视为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的具体规定如下:

(1)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开车离开事故现场;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酒后驾无证驾驶,报告后不履行现场等候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返回;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

(5)虽然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但在离开医院后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跑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交通事故;

(8)协商未达成协议或未经协商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被迫离开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为:交通事故逃逸,是指当事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隐瞒的行为。

相关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