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情况下,当精神病人的配偶有能力时,法院将判处子女由配偶抚养。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抚养精神病人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并经配偶同意,也可以要求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表精神病人抚养子女。其中一对夫妇在结婚前患有精神病,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他们的婚姻关系不符合婚姻要求,可视为无效。但是,如果一方婚后患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考虑离婚。在实践中,此时更多的是通过诉讼离婚。毕竟,另一方已经失去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可能不能出于真实意愿而表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