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起诉离婚后是这样的:原告提交了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并向法院申请立案登记,法院安排开庭,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受理案件后,法院还将依法向被告送达传票。被告收到传票后,将按照规定的日期开庭。
事实上,被告不出庭的原因大概有两个:
一是被告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出庭。
第二,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并通知自己,本人因各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1.被告确实因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他出庭。法院的处理方法一般是通过公告将下落不明的人送达诉讼文件。公告期满未发现下落的,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2.被告有一个明确的地址,并通知他自己,他因各种原因没有出庭。当夫妻双方同意离婚时,或者其中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想离婚时,我们将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和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案件材料后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