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和房屋财产设定担保。出租人在租赁期间造成房屋和室内设施财产损失的,从押金中扣除。
如无损失,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时退还。租赁押金不退还的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