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盖州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辽宁省盖州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鼓楼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山上村、车站村、山西村、永安村、刑园村、自治村、小红花峪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45000元/亩;建设用地:45000元/亩;未利用地:36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团山街道办事处、西海街道办事处、沙岗镇、太阳升街道办事处(沙沟村、邵屯村、光荣村、河南村)、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华村、农民村、路西村、路东村、繁荣村)、归州街道办事处、九垄地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区片价:35000元/亩;建设用地:35000元/亩;未利用地:2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东城街道办事处(线沟村、门屯村、红旗园村、张郎寨村、胡屯村、刘屯村、北山咀村、松树底村、古台子村、大巴岭村、白果村、虎斗马峪村、红花峪村、麻麦村、兰海造田)、西城街道办事处(团甸园村、蚁山园村)、太阳升街道办事处(何屯村、花园坨村、果园村、尚和寨村、新民村、老爷庙村、张大寨村、黄坨子村、闫峪村、黄大寨村、科寨村)、果园乡、陈屯镇、二台乡、九寨镇、暖泉镇、青石岭镇、双台镇、团甸镇、榜式堡镇、杨运镇、徐屯镇、高屯镇、卧龙泉镇、梁屯镇、小石棚乡、矿洞沟镇、什字街镇、万福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30000元/亩;建设用地:30000元/亩;未利用地:24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