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海星办事处站前社区、彩霞社区、新港社区、滨海社区、碧霞社区。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海星办事处海星社区、神井子社区、虎山社区、天山社区、闽江社区、银河社区、淮河社区;红海办事处红海社区、银杏社区、新兴社区、号房社区;海东办事处宏柳社区、东丰社区、长江社区、泰山社区、向阳社区、明珠社区;望海办事处望海农业村、望海渔业村、小董屯村、芹菜洼村;熊岳镇国营林场、工业园区、营口种畜场、大铁村、于园子村、厢黄旗村、火山村、郭屯村、胜利村、西关村、丽华村、黎明村、唐屯村、望儿山村、莫屯村、金星村、温泉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35000元/亩;建设用地:35000元/亩;未利用地:2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芦屯镇小望海村、范屯村、簸箕寨村、北李屯村、芦屯堡村、沙岗台村、驼台堡村、前安平村、后安平村、贺店村、周屯村、小河子村、杨屯村、芦屯站村、官屯村、四台子村、留屯村、汝二姑村、芦鸿社区;红旗镇金冷水村、宋屯村、东冷水村、金屯村、西兰旗村、达营村、东兰旗村、胜台村、馒首山村、隆华村、红旗堡村、文屯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30000元/亩;建设用地:30000元/亩;未利用地:24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