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2.客观要素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
(1)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吸引多人赌博,从中获利。这种人俗称赌头,我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2)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始终赌博,以赌博收入为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之一,就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求。
(3)赌博金额的确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博的金钱和物品。通过赌博获得的筹码和物品属于赌博资本。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博资本金额可以根据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获得的点数乘以每个点的实际金额来确定。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素犯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以盈利为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聚集在一起赌博或一直参与赌博,是为了赚钱,而不是为了娱乐。娱乐。盈利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必须赢钱,只要是为了赚钱,即使他实际上没有赢钱,甚至输钱,也不影响赌博犯罪的主观要素。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