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及时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保护现场,救援人员,及时通过电话报告。除向交通管理部门122和保险公司报告外,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正式向保险公司报告。向保险公司报告案件的方式包括:电话报告、在线报告、向保险公司报告和理赔人转达报告。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告。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知道被保险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他们也可以咨询保险公司如何处理和保护现场。保险公司将教骑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当车辆撞墙、台阶、水泥注射和树木不涉及向他人赔偿单方面事故时,您可以直接致电保险公司报告案件,等待保险公司在事故现场附近进行调查,或向具有固定损失资格的汽车修理厂报告和确定损失。单方面事故也可以向12报告。对于双方的事故,必须拨打122交通报警台,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各自的责任,并出具相关的交通事故确认书;如果双方的车辆由同一保险公司承保,索赔程序相对简单;如果双方的车辆不属于同一保险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报告,双方的保险公司应确定损失。
(2)提供完整报告后,应提供以下证明或文件:有效期内保单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驾驶证;驾驶证必须经年检合格,确定在准驾驶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相应的事故证明;事故造成的损失清单及相关费用文件。
(3)保险公司损失的金额不是肇事者赔偿的依据,价格局价格评估中心的评估结论具有较高的可信度。肇事者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是民事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保险责任中的三人同意去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确定损失,以帮助被保险人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4)在10天内提交上述索赔文件后,您可以到被保险人的承保公司或具有固定损失资格的汽车修理厂拍照,确定损失并解决索赔。所有损失在维修前必须经过固定损失的链接,以核实损失项目和金额。损坏确定后,损坏的车辆可以修理。事故处理后,索赔文件应在10天内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偿;然后保险公司将通知收到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