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强制保险是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不包括车辆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强制责任保险。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首先是责任保险。《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目标的保险。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第三方责任保险是强制性保险,即法律直接规定所有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参加的保险,而不是当事人自愿购买的保险。因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需要每年支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