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任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丧葬费、残疾赔偿费、残疾辅助设备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工作延误费、被保险人根据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用、诊疗费用、住院费用、住院食品补贴、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用、整形手术费用、营养费用。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但在交通责任强制保险限额中,也根据实际交通责任确定进行了相应的区别。因此,如果我们遇到交通事故,我们首先联系交警进行责任判断,但也联系我们支付保险公司,以更快地解决问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