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那么根据情况,要准备如下材料:(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