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京陵街道办事处(迎水寺村)、新城街道办事处(新城村、石咀子村、河东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105000元/亩;建设用地:105000元/亩;未利用地:84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东京陵街道办事处(东京陵村、东光村、高营墙村、接官村、尖山子村、稠井子村)、庆阳街道办事处(朴家沟村)、新城街道办事处(兴农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65000元/亩;建设用地:65000元/亩;未利用地:52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罗大台镇(罗大台村、新洪家村、周三村、张书村、土岗子村、孙庄子村、解家村、邵红村、陆甲房村、樊家村、大红村、青峰村、施官村、东沙村、西沙村、前沙村、立沿村)、小屯镇(高城村、小屯村、北雪村、水峪村、双庙村、下麦村、下平村、宝镜上麦村、英守村、钓水村、冮官村、上平村)、新城街道办事处(桃花岛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40000元/亩;建设用地:40000元/亩;未利用地:32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