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情节:(1)价值超过10万元;(2)非法利润超过5万元;(3)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严重情节:(1)价值超过20万元;(2)非法利润超过10万元;(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