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售或者提供被他人用于犯罪的行踪信息;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
(4)500多条可能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如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讯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
(五)非法取得、出售、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至第五项规定的标准,但按相应比例达到相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
(8)出售或提供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或数量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的一半以上的;
(9)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两年内受到行政处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综上所述,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的行为完全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容易造成他人利益的重大损失,只要构成犯罪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根据损失,轻三年以下,重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