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损害商业声誉不属于刑事自诉的范围,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属于公诉案件。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声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虽然不符合上述金额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严重妨碍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停产、破产;造成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