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固定收入的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负担得起,这是实施的问题。2.无固定收入:2.1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其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误工时间(天)*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定型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类似行业员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天/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