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对受害者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工作延误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食品补贴、营养费用、鉴定费用、残疾赔偿、残疾辅助设备费用、丧葬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用、死亡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用、工作延误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食品补贴、必要的营养费用、残疾赔偿、残疾辅助设备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用、康复护理、后续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据证明确定,并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工作延误费用根据受害人的工作延误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工作延误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残疾而继续工作延误,工作延误时间可计算到固定残疾日的前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