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签订合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向劳动者赔偿两倍的工资,最多赔偿11个月,并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