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害对象的伤害原因和伤害状况,并按照标准规定进行伤害程度鉴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受害人进行严重伤害鉴定:酒后、吸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安全装置不完整或安全部件故障的机动车;驾驶无证或报废的机动车;严重超载;逃离事故现场。主要用于交通事故,以确认肇事者是否犯罪。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