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支付物业服务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对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解释第六条,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促,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有关物业服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的,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