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在赋予物业公司管理整个社区日常事务的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物业公司的义务,尽可能明确责任,如保安失职导致业主物品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并向业主委员会公开账户。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