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合法的;首先,业主自治是基于建筑所有权的区分。物业管理最早是在19世纪随着多层建筑和相对集中的住宅区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多层建筑或住宅区的共同部分和共同设施的产权由多个区分所有者共同拥有,但所有者的要求不同,导致各种纠纷。

为了统一意见,便于管理,业主组成管理小组,委托或自主管理社区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事项,确保物业的合理使用,使业主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1]其次,业主自治借鉴了国家管理模式,将所有权与管理权分开,物业管理企业聘请管理业主拥有所有权的物业。最后,业主自治是公益性的。业主行使自治权的目的是维护其居住社区的公共利益。这种公共性决定了自治权的设置和行使必须以保障和改善物业区域内的公益为目标,不得以业主自治权的设定者或行使者的私利为目标!

相关法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