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保修期内的维修,应由建筑商承担,即开发商承担,或根据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协议,由物业公司承担,如果超过保修期,属于旧建筑,使用维修基金,不能使用维修基金,由所有共享业主承担。
《商品房销售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卖方交付的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实际结算,买方要求终止合同的,不予支持;
(2)如果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过3%,买方要求终止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购买款项和利息,则应予以支持。买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的面积,则面积误差比小于3%(含3%)的房价由买方按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大于3%的房价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属于买方;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面积误差比小于3%(含3%)的房价和利息将由卖方返还给买方,面积误差比大于3%的房价将由卖方双倍返还给买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