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需费用的计算凭证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所需费用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贴: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根据残疾等级和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残疾确定之日起20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仅限于死者或残疾人在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贴标准计算,18岁以下的人将被抚养到18岁,无劳动能力的人将被抚养20年,但60岁以上的人将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人将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要费用计算凭证支付。
8.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支付凭证。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证明造假的,可以起诉,国家有关法律部门将对误工费证明造假进行相应处罚。在中国,误工费证明造假属于证据造假的范围,可以根据证据造假的规定对误工费证明造假进行处罚,协助造假人员也有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