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3.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原因;
4.当事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责任或事故原因;
5.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