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公安拘留。行政拘留到期后(如5天或10天)可以释放。但最长时间一般为15天,并罚时间不超过20天。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而常见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指法定行政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之一,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情况,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处罚。因此,法律对其设置、实施条件和程序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在10天内,严重的不超过15天;行政拘留决定宣布后,在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时,可以申请行政主体暂停行政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