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讼,明确当事人的情况,案件的详细通过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如果真的很难写投诉,你可以口头起诉。法官应当详细询问原告的口头诉讼请求,并制作记录,然后向原告宣读;原告确认准确后,应当签字或者盖章。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受害人和被告的姓名、年龄、地址、被告的罪行、因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在起诉书上注明,不得口头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受害人(公民、法人等组织)、死亡近亲、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决定是否行使该权利。放弃这一权利的,应当予以许可并记录在案件中。但是,如果被告的行为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损失,受害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免受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条
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