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从强制保险中进行赔偿。只要强制保险有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强制性三责任保险的赔偿金额相同,因为强制性三责任保险只分为责任和无责任。强制性三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强制保险的保险金额超过强制保险金额的,由第三方责任保险金额赔偿。

(2)商业三方保险是保险公司对第三方的损失负责的保险类型。第三方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外,因保险车辆事故造成损失的第三方受害人。当索赔超过第三方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时,业主应承担责任。

(3)车辆损坏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司机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损坏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更常见的车辆损坏:碰撞、倾覆(翻车)、自然灾害等(冰雹、暴雨、爆炸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十六条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保险)和第三方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方保险),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一)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侵权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要求承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由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