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民事损害赔偿的重要证据。其次,可以起诉,侵权人和车辆的保险公司被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侵权人赔偿不足。第三,诉讼费用由您提前支付,可以要求被告在起诉中承担,法院一般会判决被告支付您提前支付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十六条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保险)和第三方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一)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侵权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要求承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由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