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故意谋杀、严重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种普通刑事犯罪、大量贪污贿赂的,适用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14岁以下的儿童,以强奸理论,从重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
(5)对受害人造成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