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即大多数不具体人员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行为人以危险方式侵犯特定对象的,对大多数不具体人员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不危害公共安全共安全的,不构成犯罪。客观要素犯罪客观上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除放火、决水、爆炸、危险物质外,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该犯罪的其他危险方法包括两层含义: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其他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危险物质相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在司法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突出表现在:

(1)以私人电网的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私人电网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任何个人、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电网,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同时,私人电网也是一种危险的方式,其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即对象是未指定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种行为在主观和客观方面都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点。

(2)行为人主观上往往故意以驾驶撞人的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和驾驶撞人的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这种危险方法相当于放火、决水、爆炸和放置危险物质的危害。它危害的是大多数不特定的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此外,刑法规定,酒后驾车和造成人员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的是大多数不特定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3)以制度、输坏血、病毒血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输坏血、病毒血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人主观故意,目的往往是牟取非法暴利或报复,直接危害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符合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点。

(4)以开枪的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以向人群开枪的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目的往往是报复或寻求新奇,向人群开枪。这种行为直接危及大多数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犯罪的主体是一般的主体。必须是符合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素犯罪主观上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实施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大多数不具体人员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希望或允许这种结果发生。在司法实践中,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持希望态度外,其他大多数人都是间接的。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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