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股票罪的判决标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上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说明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方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巨额、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年以上五年以下非法募集资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191条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