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以下,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应当赔偿。不赔偿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十六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十四岁以下十六岁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造成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十四岁以下十八岁以下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十六岁以下不给予刑事处罚的,责令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教育。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