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和被告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怀孕或母乳喂养婴儿的妇女,保释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4)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保释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怀孕或母乳喂养婴儿的妇女,保释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4)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保释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